华夏黎民党本着对秦永敏、陈树庆、张林、王森等国内民主党领袖的关心和爱护,希望你们停止与中共总参特务王军(真名:徐敖春)联系,更不能因为被其慷慨施舍的美元而丧失了对其的警惕心理。
经华夏黎民党中央调查局查证,中国民主党主席王军,原名徐敖春,男51岁,江苏人,中共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北海舰队航空兵少校。1998年接受总参二部指令来到美国纽约,先后潜入中国民主正义党、中国民主党等组织。中共总参特务王军对海外民运的破坏已经是有目共睹,特别是对谢万军领导的中国民主党的破坏极其严重。王军领导的伪民主党世界同盟,按照中共的指示,将邪教、藏独、疆独、台独等反动标签不停地往民主党头上贴,严重败坏中国民主党在国内民众中的声誉。
现在,由于中共总参特务王军的潜伏工作以及其败坏民运的工作正是红火之时,为了防止其特务身份彻底败露,不得不采用承认其曾是中共总参特务,同时又宣布王军背叛中共总参,然而,中共的这一伎俩只能是欲盖弥彰。任何民主人士必须立即同王军划清界限,海外中国民主党唯一可以信赖的只有谢万军领导的中国民主党。
华夏黎民党中央委员会
《民主不是谁的专利,民主党更不是谁的私产》(之一)
回复删除作者:陈树庆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我在博讯网的[华夏黎民党]专栏中看到2012年6月3日《严重警告中国民主党国内党员秦永敏、陈树庆、张林、王森等人》(以下简称《严重警告……》)一文。因为王军先生2012年5月29日组织中国民主党(世界同盟)成员及其他民运组织在纽约举行纪念“六四”二十三周年集会,在集会上有秦永敏先生的妻子王喜凤女士、张林、王森及陈树庆的发言稿,《严重警告……》一文对王军先生的身份进行所谓的“曝光”,以“抓中共特务”的名义欲达到“任何民主人士必须立即同王军划清界限,海外中国民主党唯一可以信赖的只有谢万军领导的中国民主党”之目的。
因《严重警告……》一文内容,严重违背客观事实、违背民主原则、也不符合中国民主党的建党理念,更何况该文作者本身即【华夏黎民党中央委员会】的虚拟名称,藏头藏尾不能堂堂正正——作为民运或民主党的“判官”存在主体不适格的瑕疵,我围绕《严重警告……》一文批驳如下。
一、民主不是谁的垄断专利,而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民主,即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或称“主权在民”,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原则,即公民权利平等,尤其要反对任何在政治上的等级制度将人民割裂成三六九等。如果不能坚守公民权利平等,而将民主看做是一部分人比如某个阶级的专利(垄断特权),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就会被统治者将“人民”这一整体概念与“公民”这一个体概念割裂开来,夹“人民民主”之名以行专政(专制独裁)之实。关于这一点,革命先贤在制定《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时就有了缜密的考量和规定,例如:“第一章总纲”之“第一条: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又如“第二章人民”之“第五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中共当局搞假民主,最为典型的就是只允许他们自己叶公好龙地喊“民主”,如果谁对于他们凌驾于民权和法律之上的“领导权”加以质疑、对“民主”或“共和国”循名质实时,中共当局就将谁看作“敌人”,扣以“反革命罪(过去)”和“颠覆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现在)”横加政治迫害,我们不少人都有深受其害的经历。之所以如此,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中共当局对“民主”也加以“垄断”而成了其独家的“专利”。如果我们中国民运中的某些人也将“民主”当作自己的专利对他人动辄以“抓特务”的卑劣手法横加排斥,那么与中共当局的假民主又有何区别?目前,中国大陆有超过军费预算的“维稳产业综合体”,某种意义上也是制造“敌人”综合体,难道海外中国民运里也存在妄图形成特殊既得利益的制造“特务”综合体不成?
《严重警告……》一文将王军先生说成是“经华夏黎民党中央调查局查证,中国民主党主席王军,原名徐敖春,男51岁,江苏人,中共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北海舰队航空兵少校。”如果该种说法属实,我认为基于“民主不是谁的专利,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原则,我们应彻底摒弃“唯成分论”的历史垃圾。王军先生的中共党员和解放军军官之历史身份,一点都不会影响到王军先生参与中国民运包括中国民主党的组党活动。试看,在苏联瓦解的俄罗斯民主化进程中,叶利钦曾是苏共党员、莫斯科市长,普京还担任过KGB住东德的高官,俄罗斯人民因为他们的贡献或才干,不仅接纳了他们甚至还选举其担任了国家首脑。这样的例子在其他国家实现民主的进程中也屡见不鲜,外国人能做到的事情,为什么我们中国人就不能去做?更何况,目前中国民运包括中国民主党的不少最优秀成员也来自于中共体制内部,光警察就有高沛其、郭少坤、吕耿松、李大伟、黄培剑等等,难道不好吗?
唉,瓦岗寨里的秦琼曾是隋朝的捕快,罗成还是“太子党”(其父罗艺乃雄霸一方的隋朝地方诸侯“北平王”);水泊梁山的武松也曾是宋朝的捕快,林冲还是八十万禁军的教头呢。可惜,我们民运里面,总有那么一些人,连草寇的胸襟都没有,见到谁的名气大、有影响力,就沉湎于抓谁是“中共特务”,抛开就事论事,大兴捕风捉影,喜欢在自己的阵地上砍到一面面有号召力“战旗”。乌烟瘴气的“窝里斗”,弄得人人自危、众叛亲离,能担当得起凝聚人心、推动中国实现民主法治的历史重任吗?
二、中国民主党不是谁的私产
浙江民主党,虽然只是中国大陆各省民主党及海外各民主党组织中的一个单元,但无可否定其在创党及坚守时期的突出表现和特殊作用。早在2006年6月22日我在答孙克先生询问了解浙江民主党运作情况时,回答如下:
浙江的中国民主党,只是一个公平与开放的平台,任何对与中国民主事业负责任的人,只要也愿意为中国民主党的发展与壮大算计,也愿为中国民主党的组织行动负责,都可以到这个平台上来一展才华。
目前,浙江民主党没有常设的组织机构与负责人,但每个具体的战役都有具体的组织和负责人。这样的组织架构,虽然有可能是不得以的临时之举,但好处有四:
(一)保持中国民主党的公平与开放性。如果内部常设机构建立,有可能成为一个封闭的权力等级体系,妨碍外部有才华的志士加入和发挥他们的才华,从而影响中国民主党的发展与壮大。现在我们只要能够坚守“阵地”、高举“战旗”,那么“山中自有梧桐树,不怕凤凰不飞来”;
(二)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现有浙江中国民主党组织模式,可以有效避免内部的争权夺利,平等团结既可以防止内部"趋炎附势"之人通过迎合阿谀等不正当手段来牟取不可告人的私利,也可以杜绝外人利用我们的矛盾挑拨离间;
(三)如果内部常设机构建立,其中负责人即使没有真正为民主党负责过什么具体工作,其“职务”本身就很容易成为遭致迫害的“口实”,也容易导致“司令部”一再被摧毁。我们现在的模式,战役或战斗的负责人只对本战役或战斗负责,实践证明基本上可以做到决策与组织的动态而“藏于九地之下”,行为和声势的突然与坚决而“动于九天之上”;
(四)可以有效避免产生绝对权威的党魁,我们应该吸取毛泽东危害共产党、危害人民的教训,中国民主党的组织应该超越国民党和共产党的那种“列宁主义政党”模式,学习与实践美国的那种“政治理念、合法利益的凝聚平台”之民主政党模式。
当然,浙江现有的民主党运作模式,严格意义上说,是一个在民主理念指导下的“战时”临时模式,面对中共反动派的残酷镇压,它在我们前赴后继的奋斗中,确保了我们“打不垮、拖不烂”而稳步发展壮大,并堂堂正正地为维护公民权利、推进民主法治发起了一个又一个攻击波。
将来中国民主党的发展、组织和制度完善,是否可以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仅供参考。
2010年,吴义龙先生出狱后,将上述保持党内正气始终占主导,既能鼓励更多的人“做事”、又可有效防止“争权夺利”的模式称之为“项目责任制”。从生物学角度讲,生命存在于“新陈代谢”;对于一个组织,没有“新鲜血液”按照良性竞争的程序后来居上,就会固步自封停止发展,自我萎缩甚至自取灭亡。至少中国民主党在浙江的部分,我们欢迎更多的有识之士来为中国的民主进步事业做事,“英雄不问出处”,我们“老兵们”都愿做“新锐”的铺路石(毛庆祥语)。
对此问题,还不妨摘录2011年8月5朋友粘贴于【工党论坛】的《陈树庆答王希哲:中国民主党不是谁的私有财产》部分内容加以说明:“中国民主党的组党,是基于全体中国公民所拥有的政治结社基本权利,是一个基于共同的人权意识和民主法治理念的活动平台,不是任何人(包括创始人)的私人财产,我们始终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国家属于全体公民所有,反对把国家党有化;中国民主党属于全体民主党员所有,反对把政党由少数党魁垄断而私有化;中国民主党的党内权力由下而上来自于党员的授权,党的组织不得侵犯党员的基本权利”,“中国民运属于全体中国人民争自由、争民主的权利,中国民主党属于中国民运的一部分,而不能反其道而行之”。
(待续)
《民主不是谁的专利,民主党更不是谁的私产》(之二)
回复删除(续前)
三、中国民运,“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严重警告……》一文中写道“中共总参特务王军对海外民运的破坏已经是有目共睹,特别是对谢万军领导的中国民主党的破坏极其严重。王军领导的伪民主党世界同盟,按照中共的指示,将邪教、藏独、疆独、台独等反动标签不停地往民主党头上贴,严重败坏中国民主党在国内民众中的声誉”,在我们国内民主党人看来,这段话很像中共当局无中生有地对异议人士欲加其罪的“扣帽子、打棍子”手法,是禁不起事实证伪的。
就中国民主党海外各组织而言,我们不否认他们对于扩大民主党影响、壮大民主党力量的各自贡献,也不否认他们对于国内民主党人坚持抗争的种种帮助,但无疑:每当有民主党人被中共抓捕时,是王军先生带领的民主党世界同盟成员组织的抗议声援次数最多、规模最大;每当有民主党人身患重病或狱外家属生存困境时,是王军先生带领的民主党世界同盟成员雪中送炭最及时也最多。对于这一些,“谢万军领导的中国民主党”或“华夏黎民党中央委员会”到底有多少具体、实在的“功绩”?比不过人家,应该多多学习提高赶超才对,应正相的竞争,千万不要“我做不好、做不到,你也别想做得好、别想做得到”的负向拉扯作用。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作出的关于“邪教”之《决定》、《解释》,可以说“教主崇拜、精神控制、反人类……”的界定,对照马列毛教义和中共历史,为其量身定做最为恰当不过了。中国当局政法和宣传部门对于法轮功学员“残害生命”的栽赃案例,即使在中国大陆许多已经被明确的事实所证伪,全世界那么多国家那么多民众在练法轮功,咋在这些国家没有听说过发生一例中共当局陷害法轮功所描述的案例?谣言止于智者,以“捍卫人权、推动中国实现民主法治”为宗旨的中国民主党人应该尊重法轮功学员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及练功的权利,同情他们所遭受的群体侵害,支持他们“说明真相”的和平抗争。中国人民的人权受到中共权贵的僭越侵犯,不止于汉人,也包括各少数民族,还包括外交空间及国民主权受打压的台湾同胞,中国民运包括中国民主党如果想在推动国家进步甚至将来实现民主时有效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从现在起就应该以平等开放的姿态,了解、尊重与维护各少数民族及台湾同胞正当可行的诉求,以达真正之“共和”。如果关起门来搞封闭式的“孤立主义”,不仅无助于民主事业,也必然无助于将来有效担当起人民、国家和历史所赋的应有责任。显然,所谓“王军领导的伪民主党世界同盟,按照中共的指示,将邪教、藏独、疆独、台独等反动标签不停地往民主党头上贴,严重败坏中国民主党在国内民众中的声誉”之所说,是中共当局想强加,但《严重警告……》一文实际上已强扣上的“标签”。
做人、组党、建军、立国、甚至办企业,都要坚持以正为本、堂堂正正,切忌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歪门邪道。我崇拜伍子胥、廉颇、李牧、岳飞、文天祥、于谦、袁崇焕、林则徐、白崇禧、张自忠、彭德怀等冲锋陷阵或守土有责的忠臣良将,最痛恨克敌无术但投机取巧、在背后捣鬼、陷害忠良的“权术”之徒如伯嚭、郭开、宋高宗、秦桧、崇祯、康生之流。在“六四”二十三周年之际,中国民运或我们中国民主党里,有人如果不是积极组织或参与具体的纪念活动,而是对于活动组织和参与者进行“火力侧击”或“背后捅刀子”,会让人大出意外的。如果深究其“意欲何为”可能有“诛心”之嫌,我可以作罢,但无可否认,这种“意外”行为对民运团结的正负效果还是一目了然的。
记得柏杨《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中说“至于中国人的窝里斗,可是天下闻名的中国人的重要特性。”、“每一个单独的日本人,看起来都像一条猪,可是三个日本人加起来就是一条龙,日本人的团队精神使日本所向无敌!”、“每一个中国人都是一条龙,……但是三个中国人加在一起──三条龙加在一起,就成了一条猪、一条虫,甚至连虫都不如。因为中国人最拿手的是内斗”,看来中国民运包括我们中国民主党,要真正推动中国的历史进步,不仅要在制度改进上着力推进民主法治,还必须从自身开始在民族文化与民族性格上克服“勇于私斗,怯于公战”着手才对。
如果认识到民主绝不是部分人的“专利(垄断特权)”,认识到公民权利平等是民主社会的一项基本原则,就决不能把民主或民主运动当作了自己的“私生子”,什么人参加民主运动或有什么运作得他恩准。如果认识到目前中共执政集团里聚集了众多不乏民主法制意识的治国良才,认识到我们民运人士包括民主党人也有自身时不时难免的人性缺陷,基于“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浅显道理,但愿革命先烈包括中山先生倡导的“博爱”精神能够以“开放、兼容”的形式在中国民运包括中国民主党内得以体现,力图在中国走向民主法治的进程中能以最小的内耗与代价实现全国人民最大范围与程度的“共赢”。
但愿华夏黎民党“本着对秦永敏、陈树庆、张林、王森等国内民主党领袖的关心和爱护”所发的《严重警告……》一文,仅仅只是“轻重缓急”弄不灵清的一时糊涂,而不是故意“正事不干,无事生非”,希望能够回到并力向前、为捍卫华夏黎民百姓权利多做实事的民运正道上来。不能光“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做事,本身就是对一个人或一个团体最为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
最后,不妨节选王荣清先生2003年7月《为谁而党,为谁而争》中的一段叙述结束本文:我们参加民主运动和组织中国民主党,不是为了成就哪位“救世主”的“丰功伟绩”和“万世英名”;不是为了寻找“主公”并为他“打江山,坐天下”;不是为了将来能从“伟(伪)人”的恩赐中分享一点残羹剩渣;也不是以推翻哪个政党、恣意打倒和惩罚哪些个人为目的;而是为了争取包括自己在内每个中国人起码的公民权利和做人尊严;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国家能在一个良好的制度(民主法治)下,走向繁荣富强、热爱世界和平并参与主持世界公理。
2012年6月5日完稿于中国杭州